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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主题

新生儿落户

写信时间

2025-12-22 09:06:53

处理部门

西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12-22 16:54:17

详情

您好! 请问新生儿不符合省内“新生儿一件事”条件,父母均本县户口,新生儿上户口是否为准备资料(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到所在乡镇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

回复内容

您好,新生儿申报户口流程如下:申报人:婴儿的父亲或母亲。申报材料: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2.随父或随母申报一方的居民户口簿;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一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分的确认书。办理单位: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