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政府 2023-07-07 10: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77件,县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委员提出提案165件,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认真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出发,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专人分管此项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和委员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注重沟通,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加强联系,切实了解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采纳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要注重调查研究,有的放矢,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狠抓落实上,努力在问题的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走访、座谈等形式,作好汇报解释工作,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凡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积极予以解决,限期答复;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把有关情况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

三、强化督查,确保按期完成办理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答复意见的落实兑现。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从交办、督办、答复到监督检查等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各承办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不必急于办理的行文格式答复,要注重办理效果,原则上各单位办结情况形成的初稿日期定于10月31日,待县政府督查室邀请县人大选工委、政协提案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实地督导后,再进行完善整改提高,出具最终办理情况的答复件,以办理效果高质量促进办理答复高质量。所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务必要在11月10日前办理完毕,并一式五份按要求及时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四、几项具体问题

(一)承办单位若认为批办意见不妥,要在征得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于接到建议提案5日内持原件退回县政府督查室,不得拖压搁置,逾期一律不再进行更改交办意见。

(二)办理复文要按照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标注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以后能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三)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

(四)各承办单位给代表、委员的答复要附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制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

(五)复文经主管县长审阅后抄送县政府督查室5份。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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