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西华县城市管理局 2024-09-05 17:14

尊敬的刘相文等代表: 

您们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安装收费,降低安装成本费用的议案》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结合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西华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与西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条款,同时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6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一是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零收费,并由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帮办代办相关施工手续,为用户减负。

二是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供气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统一纳入房屋开发成本不得另向买受人收取。

三是建筑区划红线内,无法纳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自建房产、工商业用户配套建设以及既有建筑增扩建或改造供气管线及设备设施的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四是非居民方面:建筑区划红线内工程施工是依据“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域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用。非居民用户涉及锅炉位置、管线长度、管径大小、管道材质、灶具用气量、锅炉最大和最小用气量、动态或静态压力等因素,天然气公司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按照《河南省2016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周口建设工程造价参考信息》制定设计预算价格。

五是乡镇居民方面: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规定“对农村地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管理,可参照本指导意见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其中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由于乡镇区域居民居住分散、管输距离长、管网覆盖容积低、农村自建房在建设时未缴纳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原因,于2020年6月30日经河南周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核算,西华县乡镇天然气安装料工费户均成本为3475.29元,增值税312.78元,合计3788.07元/户。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规定中第三款合理确定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兼顾周边地区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按照10%利润核算,利润为347.53元,总计4135.60元/户。参考周口区域内其他县市收费标准,西华乡镇居民用户天然气安装料工费定价为3800元/户。

六是优化设计方案,降低用户用气投入,天然气公司结合工商业用户实际情况,制作两到三套设计方案,供用户选择,同时还优化管材管径选型,在确保质量达标、价格最优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为用户提供最佳设计方案,成本最低的燃气工程。

七是坚决遏制一家独大方面。西华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是经西华县人民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独家在西华县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城市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汽车加气站(CNG、LNG),从事汽车加气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22]48号文件中总体要求:2025年年底前通过开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评估,推进全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形成“一城一企、一县一网、城乡一体”的管道燃气建设经营格局。

八是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用天然气是按照西华县发改委批复的《关于疏导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西发改【2021】50号文)执行的;非居民销售价格是根据“上下游联动机制及同向疏导的原则”,经西华县发改委员同意备案后,开始执行的。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4年9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西华县城市管理局  2531918

联 系 人:赵亚东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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