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来源:周口市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4-08-12 17:34

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周口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周农文〔2024〕56号)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通知》要求,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公开遴选西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对西华县已纳入本级信息管理系统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且在往年培训中能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应优先认定,逐步实现优秀培训颁证机构资源共享共用。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教育实训资源,今年可新增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纳入本级信息管理系统。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等。

(二)具有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条件,具备与技能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所、用具、设备等;

1.教师队伍:具有专职教师且高级职称的不低于5人;

2.培育场所:具有不低于50人的培训教室、食堂、住宿及实操场地;

3.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现代化教学设备、实操器材、多媒体教室;

4.实训基地:具有实训基地2个以上。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违法、失信、重大负面舆情和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接受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培育持证工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三、申报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书面申请、申报表、办学资质文件(许可证)、评价机构备案批复文件、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主要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清单、教师资格证明、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和近年开展培训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评估、对申报机构的培训、实训能力及教学基础实施条件进行现场核实。

(三)择优确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2-3家培训颁证机构。在往年培训中能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优先认定。

(四)公示备案。由西华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4年西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并签订合同书。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科教股207室

联系人:许卓

联系电话:0394-2551761


2024年高素质农民实施方案.pdf


附件:西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x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