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华县人民政府 2021-04-27 10:04
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周口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农办〔2020〕148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我县遴选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工作,公告如下: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培训(实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二、遴选程序
1.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培训机构书面申请、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办学资质文件(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主要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清单、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师及管理人员花名册、近年来开展培训的证明材料等。
2.审查核实。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培训资质及培训能力进行实地审查、评估、核实。
3.择优确定。县农业农村局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3个以上培训示范基地。
4.申报时间和地点。申报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工作时间,过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西华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5.公示备案。培育机构遴选结束后,将通过相关媒体公示遴选结果,培育机构信息录入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联系电话:0394--7720306
2020年9月21日
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若发现提供申报材料有虚假情况五年内不得申报西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