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1-19 11:30
全县物流领域有关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保障物流领域有关重点企业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使用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发放种类
《进出河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适用于进出河南省物资运输车辆使用;《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物资运输车辆使用。
二、通行证发放对象
全县物流领域相关重点企业。
三、通行证适用范围
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
四、通行证使用原则。企业自主申请,按照“企业支配、车不定证、每车必带、出车报备”的原则使用。证件有效期由上级发放部门根据需要确定。
五、注意事项
1.通行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通行证。通行证仅用于应急物资运输调拨,一律不得用于其他物品运输或假冒应急物资运输;一律不外借、转赠;一律不得采取复印、拓印等手段,伪造通行证。禁止通过通行证获得利益。
2.要建立通行证使用台账,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日证件使用时所运输的物品种类、载物吨位、承运车辆、运输路线、起止时间和司乘人员等具体信息报送我单位。
3.县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通行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超范围使用应急通行证的行为,一经发现,我单位将立即收回通行证,并通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将违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体系,并向社会公开“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通行证领取
领取地点:县发展改革委
联 系 人:陈国防 15938688766
路佩佩 18738854160
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