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西华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的公告

来源:西华县人民政府 2021-06-01 15:17

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我县遴选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工作,公告如下: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申报条件

培育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县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资质,具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会计核算管理。

(二)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具有满足常年或季节性实训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实习基地。

(四)具备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涉农培训经验。

(六)自愿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遴选程序

(一)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培训机构书面申请、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办学资质文件(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主要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清单、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师及管理人员花名册、近年来开展培训的证明材料等。

(二)审查核实。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培训资质及培训能力进行实地审查、评估、核实。

(三)择优确定。县农业农村局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3个以上培训示范基地(往年基地优先认定)。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工作时间,过期不与受理。 申报地点:西华县农业农村局103室。

(五)公示备案。培育机构遴选结束后,将通过相关媒体公示遴选结果,培育机构信息录入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联系电话:0394--7720302

 

2021年6月1日

 

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若发现提供申报材料有虚假情况三年内不得申报西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


责任编辑:(西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