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市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05-19 09:15
为进一步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对西华县已纳入本级信息管理系统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实训基地,且在往年培训中能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应优先认定,逐步实现优秀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资源共享共用。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教育实训资源,今年可新增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或实训基地,纳入本级信息管理系统。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县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资质,具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会计核算管理。
(二)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具有满足常年或季节性实训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实习基地。
(四)具备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涉农培训经验。
(六)自愿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实训任务,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书面申请、申报表、办学资质文件(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主要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清单、教师资格证明、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和近年开展培训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公告时间:2022年05月20日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3日至05月27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实地对培训、实训能力及教学基础实施条件进行实地评估,现场核实。
(三)择优确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3个以培育机构、3个以上实训基地。在往年培训中能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优先认定。
(四)公示备案。由西华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2年西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科教股205室
联系人:陈永春
联系电话:0394-2551761
附件:1.西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
2.西华县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申报书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