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市西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11-28 16:28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报审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对《西华县南华路、中华路、文体路、东二路围合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27日
现场公示:控规调整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站
反馈方式:xhcxgh@163.com
咨询电话:0394-2201369
1、地块位置及现状情况
(1)地块位置:调整地块位于西华县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内,西华县南华路北侧、中华路西侧;属于《西华县中心城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部分,街坊编号:F-4、F-5、F-8,地块编码:F-4-03、F-5-02、F-5-03、F-5-04、F-8-01。
(2)现状情况:地块内部现状有部分村庄自建房,其余部分为空地。地块周边北临安康公寓、西华农商智慧城,西临前张村,周边有安康大道、中华路、南华路等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是较为理想的建设用地。
(3)原规划情况:原《控规》规划:F-4-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绿地率≥70%;F-5-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1.0个/户;F-5-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60m,绿地率≥1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1.0个/100m2建筑面积;F-5-04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80403),容积率≤0.9,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2.5个/百师生;F-8-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1.0个/户。
2、控规调整的必要性
落实西华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用地布局,同时从满足片区实际使用需求和优化用地布局角度出发,本次规划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用地边界及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同时,为贯彻“小街坊、密路网”理念,打造高联通性路网体系,对原控规部分支路进行梳理贯通,对体量较大地块进行分割,增加地块开发的灵活性,使地块及早入市,加快片区开发进程。
3、规划调整内容
落实西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取消原控规F-4-03地块公园绿地。同时,充分结合片区的实际需求,将原控规F-4-03地块、F-8-01地块分别调整为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将F-5-02部分地块、F-5-03地块合并为商务金融用地;将F-5-04地块分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落实西华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规划路网,南华路道路红线宽度由原控规45m调整为60m;优化片区路网结构,对文体路线型就行优化调整,同时向东联通中华路,道路红线宽度与原控规一致;结合路网调整,同时对各地块净用地面积进行修正。
4、可行性分析
(1)通过对地块的分析,调整地块内部现状为空闲地、自建民房;地块周边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2)地块建设条件良好,本地块调整后能够进一步优化该片区的用地布局。因此调整地块的选址比较合理。
5、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依据西华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规划路网,南华路道路红线宽度由原控规45m调整为60m;对文体路线型就行优化调整,并向东延伸与中华路联通,未改变城市骨架路网结构,优化了片区路网结构,提升了区域道路交通通行能力。
本次地块控规调整中规划路沿线地块应依据相关规范合理控制对向出入口间距,避免人流车流交叉,同时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合理控制地块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间距,力求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6、调整后控规
(1)落实西华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中对片区绿地的统筹布置,取消原控规F-4-03地块公园绿地,进一步优化绿地布局,本次调整绿地总体规模减少2.73。
(2)根据原控规给水、电力、燃气、通信、排水等的预测标准,本次控规局部修改后,市政设施燃气、通信、给水需求量以及污水产生量均有减少,原控规管网设计参数均可满足修改后需求。
(3)调整地块北侧为已建成项目安康公寓,建筑退让要求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4)调整后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