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老城片区A-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来源:周口市西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03-10 16:55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老城片区A-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8日

    现场公示:规划地块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咨询电话:0394-2109221

    规划成果内容公示如下: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西华县城老城片区A-02街坊,由展辉路、红花路、滨河南路围合,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28.41公顷。

2、地块现状及周边概况

本街坊道路基本形成,展辉路道路红线宽45米,红花路道路红线宽30米,滨河北路、滨河南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0米,在修干校路道路红线宽45米。街坊南侧为东风运河生态廊道、现状西华县中医院,街坊内临展辉路有中原农贸批发大市场,临红花路有西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花路路北有西华县第二实验中学,西华县第十一实验幼儿园,西华县烈士陵园。

3、原规划情况

地块编码从A-02-01至A-02-10,其中A-02-01、A-02-08、A-02-09、A-02-10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A-02-02、A-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A-02-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A-02-05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A-02-05地块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A-02-07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

展辉路道路红线宽45米,红花路道路红线宽30米,滨河北路、滨河南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0米。

A-02-02地块批发市场用地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5%,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北;

A-02-03地块批发市场用地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5%,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

A-02-04居住用地容积率1.5-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南、北;

A-02-05社会停车场用地、A-02-06医院用地、A-02-07行政办公用地,均为现状;

A-02-01、A-02-08、A-02-09、A-02-10公园绿地,绿地率≥65%。

    4、调整内容

街坊调整后新增干校路、规划支路路网,原控规地块被干校路切割为南北地块。调整前的批发市场用地和部分二类居住用地,变成调整后的商业用地(0901)、医院用地(08060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其余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仅用地面积有调整。

调整后的A-02-01、A-02-09、A-02-10、A-02-11、A-02-12、A-02-13等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65%;

调整后的A-02-02地块批发市场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25%,机动车停车位≥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7.5个/100㎡建筑面积,A-02-02地块出入口方位西、北;

调整后的A-02-03地块商业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4.0个/100㎡建筑面积,A-02-03地块出入口方位西、南;

调整后的A-02-04、A-02-06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1.0个/户,非机动车停车位≥2.0个/户,A-02-04地块出入口方位南、北,A-02-06地块出入口方位东、南、北;

调整后的A-02-05地块医院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5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6.0个/100㎡建筑面积,A-02-05地块出入口方位南、北;

调整后的A-02-07地块机关团体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0米,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5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0.5个/100㎡建筑面积,A-02-05地块出入口方位西;

调整后的A-02-08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出入口方位西、南

建筑退线与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要求一致。

    5、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尊重现状,“与时俱进”调整地块内容。本次论证报告遵循尊重现状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在西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干校路作为城市主干路属于强制性内容,而且考虑现状部分干校路已修建,原地块被切割,为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集约节约用地,该调整是必要的。

街坊周边建设有大量小区,人口密度大,街坊周边缺少相应的商业配套服务,同时,调整地块南侧紧邻西华县中医院,周边配套的建设急需改善,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商业用地引入多元化的商业类型,能够提供丰富的物质和精神消费、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社交互动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居民的生活品质。

6、调整可行性分析

符合《城乡规划法》中允许控规调整的情形,法律上可行。本次调整地块位于西华县城老城片区西北部,周边紧邻主次干道。调整地块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能够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本次调整是可行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调整后,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对于周边单位的用地开发,不会产生不利的外部效应。调整为商业用地后,提高了土地开发强度,能够更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从而扩大了原有土地的使用价值,能更好的发挥土地效能。同时能够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美化市容环境、提

升居民生活品质。

7、附表

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如下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