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1-12-31 16:18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中心城区东部片区F-5-02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29日
现场公示:控规调整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咨询电话:0394-2109221
规划成果内容公示如下: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西华县安康大道南侧、中华路西侧、南华路北侧、规划路东侧,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9.2192公顷。
2、调整内容
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
为综合考虑城市建设现状,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主要交通联系等要求,规划确定未来西华县中心城区的主要发展方向是东侧。加强与郑合高铁西华站对接,考虑与通用机场的有机联系,未来西华县城主要发展方向为向东跨过贾鲁河以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建设东部片区,打造临空经济试验区和高铁商圈。依据西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中心城区东部片区F-5-02地块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将地块(F-4)中地块编码F-5-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东南侧4.0603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要求,规划用地由原来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防护绿地、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防护绿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中小学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的调整
由于F-5-02地块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结合模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与技术指标,对相对应的控规地块修改。规划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1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东,机动车停车位标准1个/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准5个/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3、其他调整
由于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原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退道路红线距离保持不变,与调整后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相临边界最低退让地界5米,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东侧最低退城市绿线5米,西侧、北侧、南侧最低退地界5米。
4、用地面积的调整
由于用地边界的调整,用地面积随之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