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4-08-06 11:37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标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02.52元/亩。

(三)补贴范围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县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发放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面积的核实各村委会对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查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将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组织应建立公示台账,便于留档及日常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乡镇政府(办事处)。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印全县《清册》,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国有农场负责对照《清册》内容做好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国有农场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

(六)资金安排。资金来源:本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共10622万元。资金使用:2024年度共发放补贴资金106219717.27元,结余282.73元。

(七)咨询与受理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服务大厅农业农村窗口。

(八)监督举报电话、地址。0394-7720300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小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