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检察:能动履职追赃挽损,“应追尽追”帮助群众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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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11-2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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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以为这笔钱是要不回来了!真的感谢检察院,帮我追回了被骗的钱......”近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诈骗案件时,依法能动履职,经过对犯罪嫌疑人说服教育,做思想动员工作后,依法向被害人返还涉案财物68000元。


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以虚构自己有关系,认识县里的领导,许诺可以给被害人申请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承办检察官陈卫敏在全面审查案件后,经过反复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及刑事司法认罪认罚从宽政策,耐心与其沟通交流,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任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不应报着侥幸心理,骗取不义之财,愿意赔礼道歉并退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同时提供其姐姐的联系方式,让其姐姐帮助先行退还被害人的损失。


“这些钱都是他们一点一点辛苦攒下来的,将心比心,想想如果是自己的亲人遭受巨大损失,他们怎么办……”2023年11月14日,检察官联系到任某某的姐姐,将本案详情及嫌疑人任某某的意愿向其告知,讲明全部退赃退赔的法律从宽政策,任某某的姐姐表示理解,愿意替弟弟任某某将骗取的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当场向两名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退还了全部赃款。被害人也表示愿意谅解任某某的行为,并为任某某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办理案件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侵财型犯罪的同时,把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为工作重心。此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我院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下一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加大对侵财型犯罪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损失,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