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脱组〔2019〕9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皮营和华泰路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西华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21日
西华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焦效应,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县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目标,加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省级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我县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统筹使用。
(二)坚持标准,瞄准目标。确保到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部摘帽,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
(三)精准使用,协调推进。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以规划引领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适当兼顾对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并按规定给予支持。
(四)强化管理,提高绩效。我县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制定西华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健全以脱贫效果为导向的统筹整合资金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全方位跟踪评价扶贫资金效果、效益,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
三、脱贫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落实“四个一并”理念和拓宽“八个一批”脱贫路径,通过持续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扶贫车间建设、能力建设、残疾人帮扶和其他扶贫项目,全面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进行整合,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五、建设任务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经研究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446.0125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17万元、省级资金2510.3125万元、县级资金19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1.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在全县23个贫困村村内新修道路85434平方米。标准为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3.5米(视情况定),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或6%水泥冷再生,路面15公分厚或18公分厚,C30标号混凝土。
计划资金安排:1514.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51万元,省级资金363.91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7月,开工时间2019年8月,完工时间2019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查漏补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升农业生产发展条件,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2137户,8348人。分别为张庄村4403平方米、后夏村545平方米、赵寨村5383平方米、杨关庙村833平方米、北街村4403平方米、东老家村2418平方米、李方口村5005平方米、大丁张村5571平方米、焦西村5085平方米、白湾村3323平方米、柴城村4635平方米、前楼村3333平方米、叶桥村4889平方米、湾张村2436平方米、白庄村5060平方米、龙池头村6674平方米、都城岗村4131平方米、高庄村2561平方米、刘老家村1340平方米、东孙庄村863平方米、田口村7653平方米、大庞村4094平方米、牛营村796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2.非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在全县58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村内新修道路264075平方米。标准为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3.5米(视情况定),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或6%水泥冷再生,15公分厚或18公分厚,C30标号混凝土。
计划资金安排:4646.00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31万元,省级资金1115.0025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7月,开工时间2019年8月,完工时间2019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对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村内道路进行查漏补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升农业生产发展条件,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群众满意度,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451户,5209人。分别为清河驿村5234平方米、闫营村5326平方米、张楼村6183平方米、三马村2903平方米、看张村5183平方米、王普化村3661平方米、肖庄村5861平方米、铺李村3838平方米、田庄村4050平方米、吴庄村5855平方米、常武营村4495平方米、祁堂村3902平方米、南陶村3047平方米、楼陈村5884平方米、北陶村3296平方米、皮营村3008平方米、陵西村5598平方米、宋营村6281平方米、罗车里村4389平方米、常楼村3020平方米、崔庄村5547平方米、东斧柯村6621平方米、驻庄村5131平方米、西湖村5126平方米、前高村6131平方米、展庄村3546平方米、谭庄村2987平方米、东门村3199平方米、东阜陵村3131平方米、固西村6131平方米、沙沟村3302平方米、南陀村5176平方米、南流村6131平方米、前邵村5131平方米、新桥村1981平方米、苏桥村5279平方米、洪山庙村4280平方米、潘北村5457平方米、侯桥村5131平方米、刘渠村6097平方米、上徐村6131平方米、葛庄村4631平方米、簸箕刘村4457平方米、孔寨村3384平方米、刘干城村5908平方米、石坡村4098平方米、东蔡村2693平方米、北王庄村2645平方米、黄楼村1199平方米、道南村9028平方米、潘南村2963平方米、艾岗村1531平方米、唐坡村3127平方米、高营村6777平方米、周楼村7855平方米、毛岗村7384平方米、半坡里村1974平方米、金楼村1758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3.小型农田水利查漏补缺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在全县21个贫困村新修35米机井602眼,每眼1.2万元;7个贫困村新修生产桥16座,每座4万元。
计划资金安排:78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6万元、省级资金150.4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7月,开工时间2019年8月,完工时间2019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对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机井、生产桥建设进行查漏补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升农业生产发展条件,提升群众满意度,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878户,16028人。计划新修机井573眼,生产桥24座。分别为朱楼村机井20眼、闫楼机井12眼、唐坡村机井20眼、后石羊村机井40眼、前石羊村机井30眼、孙堤村机井30眼、王庄村机井20眼、大丁张村机井30眼、展庄村机井16眼、白庄村机井30眼、后王村机井16眼、田口村机井58眼、许营村机井30眼、祁庄村机井8眼、麦庄村机井30眼、苗里岗村机井26眼、坡杨村机井10眼、陵西村机井15眼、葫芦湾村机井2眼、赵寨村机井13眼、毛岗村机井6眼、金楼村机井19眼、牛营村机井25眼、刘干城村机井46眼、生产桥1座、杨楼村机井30眼、阎王寨村机井20眼、李寨村生产桥1座、唐坡村生产桥2座、南仓村生产桥1座、田口村生产桥4座、许营村生产桥5座、东老家村生产桥2座。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4.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
建设任务:对14200户饮水安全进行改造,对皮营乡杨桥村、红花镇龙池头村等未通水农户进行通水。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9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0万元、省级资金285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5月,开工时间2019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9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0月。
绩效目标:保障饮水安全,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4200户,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农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修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4米,路基采用10%石灰稳定土基层压实厚度18公分,路面18公分厚,C25标号混凝土道路3850平方米;无害化厕所(含化粪池)3个;灌溉渠506米;温室大棚10000平方米。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4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6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5月,开工时间2019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8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9月。
绩效目标:改善农场生产生活条件,可示范带动周边乡镇的现代农业发展。不但能够使西华县农场彻底脱贫,而且可以产生巨大效益,将更好发挥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2635人。
责任单位:县农场。
6.奉母镇盆里村、艾岗乡新白庙村、清河驿乡三马行政村、黄桥乡东湖行政村和东斧柯行政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修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3.5米,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路面15公分厚,C25标号混凝土道路奉母镇盆里村3360平方米、艾岗乡新白庙村7560平方米、清河驿乡三马行政村4251平方米、黄桥乡东湖行政村和东斧柯行政村4684平方米。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8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6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5月,开工时间2019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9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0月。
绩效目标:新建混凝土水泥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28人。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7.红花集镇龙池头村、艾岗乡半截楼村、迟营乡孙庄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利用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新修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3.5米(视情况定),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或6%水泥冷再生,路面15公分厚,C30标号混凝土道路龙池头村3125平方米、半截楼村3125平方米、孙庄村3125平方米,每平方米160元。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0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5月,开工时间2019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8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9月。
绩效目标:省纪委驻红花镇龙池头村、省委宣传部驻艾岗乡半截楼村、省团委驻迟营乡孙庄村,每村50万元,完善村内基础设施道路建设,提升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龙池头村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55人,半截楼村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429人,孙庄村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596人,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8.逍遥镇常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在逍遥镇常村,新修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3.5米(视情况定),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或6%水泥冷再生,路面15公分厚,C30标号混凝土道路5187.5平方米,每平方米160元。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3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5月,开工时间2019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8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9月。
绩效目标: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少数民族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常村68人,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
9.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和风险代偿补偿金项目
目标任务:解决5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贷小额信贷贴息,每户贷款额5万元,贴息标准0.435%;解决企贷小额信贷贴息,贴息标准0.2%,企业带动计划74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1:10的比例,计划发放金融扶贫贷款2.7亿元,扶持贫困户及带贫企业发展,向放贷银行拨付风险代偿补偿金,降低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扶贫稳妥推进。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9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万元、县级资金500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开工时间2019年1月,完工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减轻贫困户及带贫企业贷款利息负担,提升贫困户依托金融扶贫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同时扶持带贫企业发展壮大,通过分红形式增加贫困户收入,预计带动贫困户7954户稳定增收,促进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巩固脱贫成果。为贫困户自身发展或产业基地、加工车间等带贫企业发放贷款计划2.7亿元,政府提供风险保障,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2018年风险保证金基础上追加500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12800户稳定增收,并促进相关扶贫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10.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目标任务:计划培训300名致富带头人。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招投标时间2019年5月,开工时间2019年6月,完成时间2019年8月。
绩效目标:通过对致富带头人培训,着力解决村级产业项目缺位、项目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简单发钱发物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贫困户自主创业和就业,提升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11.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修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路面15公分厚,C25标号混凝土道路9000平方米,新打30米深管涵机井45眼。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60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年5月,开工时间2019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8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9月。
绩效目标:提升杜岗林站道路基础设施,新建9000平方米混凝土道路,投入资金115万元。在南分场和北分场新建机井45眼,投入资金45万元。辐射周边贫困村群众出行,改善农田生产基础条件。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12.危房改造项目
建设任务:改造835处贫困户危房。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418.7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418.7万元。
时间进度:不需要招投标,开工时间2019年1月,完工时间2019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对址坊镇51处,资金投入86万元;奉母镇98处,资金投入167万元;聂堆镇89处,资金投入152万元;红花集镇40处,资金投入68万元;东夏镇34处,资金投入57万元;东王营乡50处,资金投入85万元;叶埠口乡36处,资金投入62万元;大王庄乡5处,资金投入8万元;艾岗乡105处,资金投入178.7万元;清河驿乡26处,资金投入44万元;逍遥镇14处,资金投入24万元;西华营镇62处,资金投入106万元;迟营乡27处,资金投入46万元;李大庄乡40处,资金投入68万元;皮营办事处20处,资金投入34万元;田口乡40处,资金投入68万元;西夏亭镇71处,资金投入120万元;华泰路办事处22处,资金投入37万元;黄土桥乡5处,资金投入8万元等17个乡镇和2个办事处危房进行改造,受益贫困户835户,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部门分工
1.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扶贫办、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国网西华供电公司和有关乡镇办要严格《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实施项目。
3.县纪检监察、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收到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四)项目责任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五)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六)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八、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要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西华县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分配情况表
附件下载:西华县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