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办公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8号)精神,我县于2021年6月22日,将项目建设申报有关事项予以公示。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对拟建设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现场实地考察后,遴选了符合要求的10个建设主体,共建设13座冷藏设施。现将2021年西华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9日—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建设主体即按公示内容实施建设,如不符合设施建设验收标准,将取消相关补贴资金。
电话:0394-2551761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西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