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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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西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2-03-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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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我县按照国务院、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共108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8188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公布数据包括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范围内的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86369.29公顷(1295539.35亩)。其中,水浇地86368.95公顷(1295534.25亩),占全县耕地100%,其余为旱地0.34公顷(5.10亩)。耕地全部位于2度以下坡度。

二、园地

园地1342.99公顷(20144.85亩)。其中,果园1305.92公顷(19588.80亩),占97.24%;其他园地37.07公顷(556.05亩),占2.76%。

三、林地

林地5786.83公顷(86802.45亩)。其中,乔木林地2807.18公顷(42107.70亩),占48.51%;其他林地2979.51公顷(44692.65亩),占51.49%,其余为竹林地0.14公顷(2.10亩)。

四、草地

草地35.76公顷(536.40亩)。其中,其他草地35.76公顷(536.40亩),占100%。

五、湿地

湿地154.46公顷(2316.9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内陆滩涂154.46公顷(2316.90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246.75公顷(258701.2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770.50公顷(41557.50亩),占16.06%;村庄用地14420.29公顷(216304.35亩),占83.61%;采矿用地7.84公顷(117.60亩),占0.0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8.12公顷(721.80亩),占0.28%。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978.61公顷(44679.15亩)。其中,铁路用地63.46公顷(951.90亩),占2.13%;公路用地1402.62公顷(21039.30亩),占47.09%;农村道路1434.20公顷(21513.00亩),占48.15%;机场用地78.33公顷(1174.95亩),占2.6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570.86公顷(83562.90亩)。其中,河流水面1624.86公顷(24372.90亩),占29.17%;坑塘水面1022.66公顷(15339.90亩),占18.36%;沟渠1846.83公顷(27702.45亩),占33.15%;水工建筑用地1076.51公顷(16147.65),占19.3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基于“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全面提升我县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西华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