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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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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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豫建联办〔2020〕1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办〔2022〕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台《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主要依据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办〔2022〕8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本意见。

二、出台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主体框架和内容

《意见》共九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企业培育提升。

1.支持企业升级资质。我县建筑业企业晋升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分别给予升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勘察、设计企业晋升综合甲级资质的,给予升级奖励50万元。

2.支持企业增产创收。我县建筑业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对独立纳税的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年纳税总额在3000元、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承揽县外工程在我县形成财政贡献的,按其对财政贡献较上一年增量的50%给予市场开拓奖励,由受益财政承担。

3.支持企业合作联营。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强强联合,向大型建筑业集团发展。

4.扶持专业承包企业。打造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和地域特色的西华特色建筑品牌。

5.鼓励企业升规入库。引导建筑业企业根据经营规模和资质情况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纳统、数据上报和统计规范化工作。

(二)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1.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建设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对在我县新设立的或注册地由外地迁入我县的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次年度给予上年度在我县入库税金本级留存额度80%的奖励。

2.支持企业拓展转型,鼓励重点骨干建筑业企业跨行业申请相关资质。

3.推动建筑业劳务体系转型提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原则,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

(三)支持企业立足本地市场做优做强。

1.支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选择本县建筑业企业。

2.拓宽企业经营范围。支持我县重点骨干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展。

(四)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主要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承包履约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从推进银企战略合作,搭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建筑业企业对接平台,支持建筑业企业开展中标贷、项目融资、贷款和组建投资联合体;允许建筑业企业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申请贷款,建设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主要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落实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加强建设领域信息化应用、鼓励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七)加大建筑产业科技创新力度。主要从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研发应用、打造装配式建筑技术支撑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八)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服务能力。主要从强化建筑市场公平秩序、实行信用评价制度、打造绿色科学施工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九)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改革、科学规范奖惩、强化政策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解读机关:西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