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特色商业区A-8、A-9、A-10、A-1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6日
现场公示:调整街坊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规划成果内容公示如下:
1、地理位置
本项目调整街坊位于西华县特色商业区内,西邻经二路、南邻迎宾大道、东临经三路、北邻人民路,周边商业商务职能较为完善,居住氛围浓厚,总面积26.43公顷。
调整街坊周边现状:
调整街坊周边现状有较多的居民区及村庄居民点,主要包括上亿国际风情城、花园里小区、永秀中华城、新城一品、御景国际、君和府等居住区,以及胡桥、冯楼、杨树李等村庄,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居住氛围。
调整街坊内部现状:
调整街坊内部现状为主要为张庄村村民住宅、耕地、果园等设施。
2、调整内容
(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
将原控规A-8-02、A-8-03、A-8-04三个地块合并为A-8-02地块,用地性质分别由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9-01地块用地性质由文化活动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A-9-03地块用地性质由娱乐康体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10-0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11-0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的调整
为进一步开发土地价值充分节约集约用地,结合地块设计方案,将街坊内A-8-02、A-8-03地块容积率分别由3.0、2.0调整至1.2,建筑密度均由45%调整至25%,绿地率均由20%调整至35%,建筑高度分别由100米、40米调整至24米;A-9-03地块容积率从1.5调整至1.2,建筑密度由25%保持不变,绿地率由30%调整至35%,建筑高度保持24米不变;A-10-01地块容积率从1.8调整至1.2,建筑密度由25%保持不变,绿地率保持35%不变,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至24米;A-11-01地块容积率从1.8调整至1.2,建筑密度由25%保持不变,绿地率保持35%不变,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至24米。
(3)用地面积的调整
原控规A-8-02、A-8-03、A-8-04三个地块合并为A-8-02地块,总面积未发生变化,其余地块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
3、调整必要性分析
(1)落实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积极完善城乡教育系统设施布局,对区域用地布局及控制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施的过程中,部分地块控规指标在实际开发建设中已发生改变,整体区域环境也已发生改变,本项目所在区域指标需要进行重新调整完善。
(3)为了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指导西华县特色商业区A-8、A-9、A-10、A-11街坊的建设和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及设施供给,满足街坊周边居民对中小学教育配套服务设施的需求,该调整是很有必要的。
4、调整可行性分析
(1)调整后的土地开发与周边土地开发协调性
本次调整街坊位于西华县特色商业区内,周边紧邻城市主次干道,项目周边分布居住、商业、邮政等设施。本项目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优化社会停车场位置,为周边居住区及村庄居民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育服务功能和便捷停车服务,促进区域土地协调开发利用,故本次调整是可行的。
本次规划调整符合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另外,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调整后,本街坊的开发建设对于周边单位的用地开发,不会产生不利的外部效应。
(2)街坊调整对城市功能及形象的影响
本次控规调整能够进一步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优化教育设施布局,为区域居民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