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及《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我县对历史建筑进行了普查、筛选,经研究,确定奉母镇盆李村周口市第一农村党支部等22处建筑为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历史文化建筑是历史的遗存,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各乡镇办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履职尽责,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我县历史建筑的挂牌、登记、建档等保护工作,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确保历史记忆和城市记忆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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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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