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河长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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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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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河道的管理保护以及河长制工作。县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沟河、超标排污、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乡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责任编辑:小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