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2022〕8号
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局属各有关二级机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2022年2月21日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
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7号)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周农办〔2021〕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短板。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聚焦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加工储运、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其服务功能和适应市场竞争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扶持条件
(一)农民合作社。制度健全、三证(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合理、档案资料完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带动能力强、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适当兼顾带动脱贫户效果明显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且近两年没有享受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家庭农场。规模适度、管理规范、效益稳定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对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优先予以支持。且近两年没有享受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家庭农场。
三、扶持方向
(一)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购置农业生产机具、运销设备等;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三)开展市场营销。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城市设立直销点(店)或连锁店等。
(四)改善服务手段和提升管理水平等其他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或联盟、专业机构、专业人才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生产技术、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
扶持资金不得用于招待费、办公费、发放社员及用工工资补贴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四、扶持对象、补助方式、补助标准及建设内容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成立专家组,对申报的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了现场查看、材料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局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西华县众惠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西华县营发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华县文奇苗木种植家庭农场、西华县逍遥远缘嫁接家庭农场、西华县华梦种植家庭农场共5家新型经营主体为我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扶持对象,进行立项扶持。
本次实施财政支持资金71万元,补助方式采用政府采购。其中:西华县众惠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财政支持资金15万元,建设内容:购置轮式四驱拖拉机1台、多功能履带式旋耕机1台、轮式工程装载机1台;西华县营发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财政支持资金10万元,建设内容:购置果林王拖拉机+旋耕机1套、秸秆还田机1台、食用菌全自动封口机1台;西华县文奇苗木种植家庭农场财政支持资金15万元,建设内容:购置搬运设备一套;西华县逍遥远缘嫁接家庭农场财政支持资金15万元,建设内容:购置大型灌溉设备一套;西华县华梦种植家庭农场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建设内容:购置大棚王拖拉机+旋耕机1套、加长臂铲车1台、卷盘式喷灌机1台。
五、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拨付渠道,及时将项目资金按进度要求拨付到位。
(二)强化政策公开。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指导服务。指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好用好国家扶持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资金使用方向正确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四)加强绩效考评。项目完成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织对项目质量、资金使用、建设效果、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自查,对项目建设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自查结束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检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考评小组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检查考评,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