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99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扶持条件进行申报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了现场察看、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了扶持对象、扶持方向及补助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扶持对象。确定西华县西华营镇新茂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华县农福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华县迟营乡百农园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华县会磊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华县大王庄乡清河农业专业合作社、西华县聚农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华县丽农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华县皮大姐种养专业合作社为我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扶持对象,进行立项扶持。确定中菌(西华县)食用菌家庭农场、西华县奉母镇会永家庭农场、西华县西夏镇国良家庭农场、西华县址坊镇京榜家庭农场为我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扶持对象,进行立项扶持。
二、扶持方向。一是支持确定的扶持对象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农业生产机具、运销设备,改善其生产经营条件。其中,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170万元,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59万元。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为规范发展的农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培训等服务。购买服务资金27万元。
三、补助方式。补助方式采用政府采购。
现将有关扶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期内用真实姓名并提供确切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 0394-2551761)。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县农业农村局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