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脱办〔2020〕11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皮营和华泰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西华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23日
西华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焦效应,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脱贫不脱政策”的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巩固脱贫摘帽成果,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围绕“一个遵循、两个优先、两个兼顾”这一基本原则,编制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计划。
(一)“一个遵循”,就是严格遵循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财政整合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按照60%用于贫困村建设,40%统筹用于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的基本原则。
(二)“两个优先",一是优先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查漏补缺;二是优先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两个兼顾",一是兼顾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壮大和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兼顾行业扶贫部门的查漏补缺项目建设。
三、脱贫目标
我县共计114个贫困村,871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落实“四个一并”理念和“八个一批”脱贫路径,通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生活条件改善、综合保障性扶贫和其他扶贫项目等的实施,使全县贫困村及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产业得到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成效。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查漏补缺,补足短板,促进提档升级,2020年度计划脱贫385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的既定目标。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进行整合,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我县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218.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75万元、省级资金2698.12万元、市级资金1027万元、县级资金5918.17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实施项目两大类,总投入资金16218.29万元。
(1)产业扶贫类项目7项,投入资金8072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5895万元、省级资金1277万元、县级资金900万元。(2)基础设施类项目8项,投入资金8146.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0万元、省级资金1421.12万元、市级资金1027万元、县级资金5018.17万元。
(一)产业扶贫类项目
实施产业扶贫类项目7项,投入资金80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95万元、省级资金1277万元、县级资金900万元。
1.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按照《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华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9〕33号)精神,在全县建设39个联合产业扶贫基地,由农业农村局和品牌办建设竣工后移交乡镇或村集体,成为农村集体资产。旨在发展壮大产业扶贫基地及其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资金安排:投入50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40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通过对产业扶贫基地的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基地膨胀规模,增强带贫能力,从而带动集体经济增收及贫困户增收,收益贫困户1296人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扶贫车间建设奖补项目
建设任务:对黄桥乡肖横村、大王庄乡马岔村、李大庄乡李集村、聂堆镇惠楼村、聂堆镇黄庄村、田口乡张大楼村、东夏镇岳庄村、东夏镇看张村(2个),6个乡镇8个行政村已建成钢结构576平方米扶贫车间,并招商引资企业投入使用的扶贫车间每个奖补50万元。
资金安排:投入4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万元。
时间进度:不需要招标,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5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6月。
绩效目标:促进企业良性运作,巩固招商成果,带动群众致富,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机会,促进增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肖横村80户286人、马岔村17户45人、李集村23户60人、惠楼村16户42人、黄庄村81户308人、张大楼村64户253人、岳庄村192户785人、看张村30户100人。
责任单位:黄桥乡、大王庄乡、李大庄乡、聂堆镇、田口乡、东夏镇
3.国有贫困农场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打造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农业生产建设。
资金安排:投入3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9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打造农场集体产业示范基地,可示范带动周边乡镇的现代农业发展。不但能够使西华县农场彻底脱贫,而且可以产生巨大效益,将更好发挥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2635人。
责任单位:县农场
4.短期技能培训项目
目标任务:解决6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每人2000元标准。
资金安排:投入12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8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开工时间2020年1月,完工时间2020年12月。
绩效目标:通过对贫困人口短期技能培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技能,创造就业条件,从而稳定增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640人。
责任单位:扶贫办
5.职业教育项目
目标任务:解决390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业教育补贴,每人1500元标准。
资金安排:投入58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85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开工时间2020年1月,完工时间2020年12月。
绩效目标:通过职业教育“雨露计划”,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创造就业条件从而增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900人,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扶贫办
6.金融扶贫风险代偿补偿金项目
建设任务:风险补偿金为滚动资金,2017、2018、2019我县持续投入,到期资金自动转到2020年,新增900万元,按照1:10的比例,计划发放金融扶贫贷款新增,扶持贫困户及带贫企业发展,向放贷银行拨付风险代偿补偿金,降低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扶贫稳妥推进。
资金安排:投入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900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开工时间2020年1月,完工时间2020年12月。
绩效目标:为贫困户自身发展或产业基地、加工车间等带贫企业发放贷款,政府提供风险保障,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预计带动贫困户13400户稳定增收,并促进相关扶贫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7.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目标任务:解决10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贷小额信贷贴息,每户贷款额5万元,按照贷款利率全额补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为带贫企业贷款贴息2%,企业计划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3000户。
资金安排:投入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万元、省级资金564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开工时间2020年1月,完工时间2020年12月。
绩效目标:减轻贫困户及带贫企业贷款利息负担,提升贫困户依托金融扶贫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同时扶持带贫企业发展壮大,通过分红形式增加贫困户收入,预计带动贫困户14050户稳定增收,促进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扶贫办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
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8项,投入资金8146.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0万元、省级资金1421.12万元、市级资金1027万元、县级资金5018.17万元。
1.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围绕高速、高铁沿线乡镇(李大庄乡、东王营乡、大王庄乡、迟营乡、华泰办事处、皮营办事处、清河驿乡、黄桥乡等),将村内废弃坑塘和零散土地利用起来,打造村集体农业经济产业,发挥资金精准使用,打造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配套。
资金安排:投入1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303万元、市级资金767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查漏补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升农业生产发展条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685人次。
责任单位:扶贫办
2.少数民族发展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在西夏镇方庄村(少数民族村)新修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3.5米(视情况定),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或6%水泥冷再生,路面15公分厚,C30标号混凝土道路4250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
资金安排:投入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万元、省级资金19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少数民族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巩固脱贫成果,直接受益群众510户2244人。
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3.水利扶贫项目
建设任务:对聂堆镇、清河驿乡、艾岗乡供水厂水源改造,艾岗乡供水厂至洪山庙村、奉母镇张官桥至盆李村、址坊镇址坊中学至南流村主管网改造,解决田口乡高铁拆迁农户的饮水等工程。
资金安排:投入1050.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4万元、省级资金466.39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提升乡镇级自来水供水条件,提升供水质量,彻底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直接受益群众35102户144347人。
责任单位:水利局
4.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在逍遥镇白十村和迟营乡刘庄村,新修路基宽3米、12%石灰灰土基层、C25砼双15水泥道路7450平方米,其中,白十村4335平方米、刘营村3115平方米,每平方米186元。
资金安排:投入13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39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新建混凝土水泥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白十村32户94人、刘营村10户25人。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
5.红花集镇龙池头村、艾岗乡半截楼村、迟营乡孙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利用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对红花集镇龙池头村、艾岗乡半截楼村、迟营乡孙庄村基础设施进行查漏补缺。
资金安排:投入1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0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省纪委驻红花镇龙池头村、省委宣传部驻艾岗乡半截楼村、省团委驻迟营乡孙庄村,每村50万元,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龙池头村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55人,半截楼村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429人,孙庄村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596人,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扶贫办
6.市派第一书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利用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对逍遥镇武乡村、焦东村,西夏镇后仓村、大丁张村、前集村,叶埠口乡岗赵村、洼赵村,大王庄乡东孙庄村,东王营乡李方口村,红花镇杜岗村,东夏镇赵寨村,迟营乡徐桥村、杨楼村,基础设施进行查漏补缺。
资金安排:投入26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60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每村20万元标准,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13个行政村贫困人口及全体村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5471人。
责任单位:逍遥镇、西夏亭镇、叶埠口乡、大王庄乡、东王营乡、红花集镇、东夏亭镇、迟营乡
7.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机井)
建设任务:在全县43个贫困村村内新修路面宽度3米,路基宽度不小于3.5米(视情况定),路基采用12%石灰稳定土或6%水泥冷再生,路面15公分厚,C30标号混凝土道路150810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6个贫困村村内新打35米深机井119眼,每眼井2万元。
资金安排:投入3266.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71.666817万元、县级资金2995.033183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查漏补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通过对43个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5331户21938人;对6个贫困村村内新打机井,提升农业生产发展条件,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743户3158人。
责任单位:扶贫办
8.西华县2020年巩固脱贫成效交通扶贫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改建通村公路项目22个,计23.28公里。
资金安排:投入2095.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2.063183万元、县级资金2023.136817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开工时间2020年4月,完工时间2020年6月,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
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规划,预计能实现发展创收,共实现受益群众超过5000户30000人以上,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73户5029人。同时产生强大的社会效益,以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转变,促进贫困户自力更生,不等靠、营住良好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巩固脱贫成效。
责任单位:交通局
六、部门分工
1.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以及乡镇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交通局、水利局、国网河南西华供电公司、教体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农场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办事处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县纪检监察、 检察院、 审计局、 财政局、 扶贫办、 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收到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四)项目责任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五)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六)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八、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县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周口市监督电话:0394-8270226
西华县监督电话:0394-2295969 0394-2559398
附件下载:西华县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指标对接项目情况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