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西华县华祥农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脱水蔬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西华县人民政府)
来源:西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0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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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19年4月28 日-2019年5月 4日。

通讯地址:西华县安康大道中段路北市民中心

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电话:0394-2533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概况

西华县华祥农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脱水蔬菜建设项目位于周口市西华县黄桥乡工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总建筑面积1800㎡,其中办公室120㎡,生产车间980㎡,污水处理站库540㎡,辅助用房160㎡,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加工2000吨脱水蔬菜。投资360万元,环保投资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6%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工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旱厕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建筑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设置处理建筑废水的沉淀池,建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及抑尘。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期扬尘,严格执行 《周口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周口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1)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土方开挖及土方作业100%采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要确保密闭运输效果;施工场地对砂土百分百覆盖;施工现场工地四周设置围挡;扬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封闭存放或覆盖,项目建设期间,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日产日清,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高污染的燃料。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不低于2.5米高隔声围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昼间施工尽量远离项目北侧敏感点;合理划定运输路线,加强施工区域道路管理,保持道路平坦,减少震动,施工区域控制车速,限速禁鸣。经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 dB(A))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混凝土块、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金属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者填埋,不得随意堆放、抛弃,运输过程中避免产生扬尘或洒落废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将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2标准后,经自建管道进入北侧346米的东风运河,汇入贾鲁河,最后汇入颍河。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和颗粒物,恶臭包括烘干工序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蒜辛辣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颗粒物包括大蒜扒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恶臭

本项目烘干工序中采用天然气,过程中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水蒸气、蒜的辛辣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经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烟尘、SO2、NOX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烟尘≤20mg/m³、SO2≤50mg/m³、NOX≤200mg/m³);大蒜辛辣气味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污水处理站为箱体式构筑物,恶臭气体能够较好收集后经过生物除臭装置吸附处理,三股废气合并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

颗粒物

本项目颗粒物包括大蒜扒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大蒜扒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扒皮机配套全封闭传送带,在气扒皮机上方出口设置集气罩,经管道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设备的上方出口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粉尘,与扒皮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同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风机风量4000m³/h,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8%,)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扒皮工序粉尘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0.015t/a,排放速率0.016kg/h,排放浓度4.0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包装工段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0.003t/a,排放速率0.0032kg/h,排放浓度0.8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分瓣机、扒皮机、漂洗机、切片机、空压机和烘干箱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噪声源强衰减,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60dB(A))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蒜皮、不合格原料、污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送西华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蒜皮经集中收集后送养殖场做饲料;不合格原料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站底泥定期清掏,清运至西华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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