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西华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26日
西华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教基〔2012〕19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29号)精神,确保我县2019年如期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认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大城乡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强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按照《西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决定》(西政〔2018〕29号)文件要求,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布局调整力度,把生源少的小学撤并或调整为教学点,成建制小学建设好教辅用房,使县域内所有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同时,充分利用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方面的资金和学校部分公用经费资金,按标准装备各种电教、图书、仪器、体音美器材,初步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秀教师向农村倾斜,实现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按照编制标准,足额补充教师,保证教师数量充足,新招聘教师全部补充到农村学校、偏远缺编学校。加大教师、校长交流力度,继续推行下乡支教,落实城区和农村、乡镇所在地和偏远村小学双层帮扶制度。实现县域内、乡镇间、乡镇内师资水平的基本均衡。
(三)认真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实现办学规模基本均衡,初中、小学严禁招收本辖区外学生,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办特长班、实验班等,避免学生择校。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科学划分各初中、小学招生区域,使各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保证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达到99%以上;依法控制学生辍学,保证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不低于95%和92%。落实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制度,提高分配生比例,调节初中学校间教学质量差异,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四)关注弱势群体,实现不同群体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工作,确保不让1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确保“应入尽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创建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保证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入学,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0%。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相关文件精神,掌握创建的基本标准、工作要求。利用板报、条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县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共同行动,掀起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工作高潮。
(二)成立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问题。成立西华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迎验工作进度汇报,听取政府督查室督查通报,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定相关文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印发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大问题的会议纪要,做好县政府年度相关工作计划、报告及社会评价等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及创建工作职责的督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保学控辍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确保教学秩序正常;保障学校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用地;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准备好迎验学校;做好学生家长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稳定工作,化解、处理辖区内由均衡发展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得转移上交。县教体局负责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师资水平达到省定标准;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发挥管理效能,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按照缺编即补的原则,制定2019年教师补充方案;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各种档案,做到门类齐全,数字准确,相互吻合,管理规范。县编办负责按教师编制标准,及时制订新教师补充规划,保证教师缺编即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证教师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先表彰及各种待遇的落实。县文广新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对义务教育的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依法净化文化市场,严禁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向青少年开放。县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清退童工、童商,对经宣传教育仍招用童工、童商者,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县司法部门负责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师生权益。县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对教育经费的预算、征收、管理和使用;加大标准化学校建设财政投入,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收益金计提10%的资金按规定用于教育,依法通过多种渠道,挖掘潜力,筹措经费,做好教育预算,保障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且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4%,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保障创建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保障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落实。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审计监察制度,做好对教育经费的征收、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经费的拨付及时足额,使用得当。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校舍的整体规划、新学校建设各种手续审批、建筑设计、工程技术监理;及时鉴定学校的危房,并督促其修缮或拆除。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保证学校改扩建、新建等建设用地的征用,依法维护学校的校域面积。县公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适龄少年儿童文化户口的登记工作,依法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安全。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确保教育项目的立项等工作顺利推进,促进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快速实施。县城管部门负责清理校园周边不利于正常教育教学开展的建筑,严禁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游戏厅等。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卫生防疫和健康检查工作,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发展。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注留守儿童,确保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县残联负责促进残疾儿童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校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创建工作涉及面广,相互渗透,各单位应相互配合,互通信息,通力合作。
(四)对照标准,澄清底子,科学规划。各中小学校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逐项核实缺额情况,科学规划教学辅助用房,做到“标准、现状、缺口、规划、实施时间”五明白。依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各乡镇、各学校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迅速规划实施。做到规划一处,改造一处,装备一处,达标一处。以乡镇为单位,做好群众工作,尽快撤并规模较小的学校。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科学调配各学科教师,使各学校师生比大体相当。落实划片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控制跨区转学,保持学校规模相对稳定,保证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保障体系,确保有学习能力的学生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时间安排和评选程序
(一)查漏补缺阶段(2018年7月1日—2019年1月31日)。澄清底子,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各中小学校先澄清底子,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找准缺口、缺项,以乡镇为单位依照省定标准进行整改;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全县中小学校整改完成后上报西华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报表,申请市级复核。
(二)市级复核阶段(2019年2月28日—4月30日)。市政府督导团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我县进行评估验收。市级复核结束后,县政府将把市级评估验收反馈意见印发到各单位、各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省级验收阶段(2019年5月1日—9月30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于5-6月份组织督导评估组对申报县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组由省督学及有关人员组成。评估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进行,随机抽查若干城区和乡镇中小学校,查阅县级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档案及账册,查阅中心校和学校自评档案资料;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对部分师生及家长进行访谈。在评估验收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对拟申报县组织开展过程督导。省教育督导团利用省级媒体,在评估验收前进行公告,并对评估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国家认定阶段(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通过评估验收的县,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统一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认定,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的实地检查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西华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领导组,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根据本乡镇经济发展和义务教育工作现状,科学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备案。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办事处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提供物资保障。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和设备添置的比例。加大县财政对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该享受的工资、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落到实处。公办中小学学生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学校建设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科学规划教师周转房,逐步改善特岗教师的生活条件,使特岗教师消除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安下心来搞教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确保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工资总额的1.5%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中小学校要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三)强化督导、严肃执纪,提供制度保障。创建过程中,县处级领导班子实行分片包乡,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定点包乡、包校,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督促所包乡镇、办事处工作扎实推进。要将各乡镇、办事处和政府各有关单位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工作情况和正在开展的全县干部作风纪律大整顿结合起来。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组织教育、人事、财政等有关单位深入到各乡镇、办事处中小学校,检查指导,现场办公,帮助学校及时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工作进展较快、成绩突出者进行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度缓慢者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验收结果的乡镇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附件:西华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领导组
附件
西华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工作领导组
组长:田庆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献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翠霞(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徐中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中华(县教体局局长)
李新芳(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金辉(县财政局局长)
陈义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齐孟德(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副主任)
叶保良(县编办主任)
金玉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卫新(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郭庆(县司法局长)
刘可(县审计局局长)
张德广(县卫计委主任)
马勇(县文广新局局长)
陈鹏(县城管局局长)
朱联中(县环保局局长)
李永民(县工商局局长)
商宽(县地税局局长)
童莉丽(县妇联主任)
邓霄(团县委书记)
张瑞峰(县残联理事长)
张海江(县公安局副政委)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局长朱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副局长何明轩、黄振兴、李志玲,纪检组长孙金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配合省市主管部门督导、评估、验收;负责督查考核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创建工作进度;督促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学校及时进行整改,每季度通报全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