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8日
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1年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按照《河南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的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托管服务,提升各类服务组织服务水平,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自身干不了、干不好的问题。
2.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以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为主,重点支持优质小麦、优质花生、玉米、大豆等重要农作物生产,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3.坚持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解决零星分散性经营、产业规模不大、品牌效益不强的问题,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生产。
4.坚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补助重在培育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规范有序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标
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开展玉米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面积5.32万亩,涉及11个乡镇的79个村,覆盖农户约4000户。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导小农户和经营主体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预计可带动周边1.8万户农民开展土地托管经营,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具体目标。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服务产业。以玉米为主要服务产业,以高产高效和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为目标,在县域内通过对项目区玉米生产过程的种、防、收关键和薄弱环节,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而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实现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2.实施地点。实施范围拟定在址坊镇、奉母镇、逍遥镇、清河驿乡、田口乡、叶埠口乡、李大庄乡、红花集镇、艾岗乡、聂堆镇、西夏镇11个乡镇实施,由各乡镇根据生产条件和作物布局筛选确定具体村、户或农业经营主体。
3.关键环节。结合玉米生产管理短板,确定项目服务支持种肥机械同播、玉米生长期病虫害绿色防控、籽粒机械收获环节。通过项目支持,采取由政府向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我县玉米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提升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整体水平。
4.投资计划。计划实施5.32万亩, 参照往年玉米全程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播种、统防统治、收获等环节,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评估,亩成本共310元,共需投入资金1650万元。按财政补助金额30%计算,财政补助资金495万元。
(二)制定标准。
1.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2年以上,已纳入本县“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台”名录库;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征信良好。
(2)能力较强。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具备开展项目要求环节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能按照《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农时需要,按时优质优量完成。
(3)管理规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资产设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组织章程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成员相对稳定,工作职责落实;建立生产服务日志档案,有规范的生产销售记录;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保存在3年以上。
(4)服务标准。实行规范化服务,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有完整的服务台账档案;能够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开展规范的生产服务,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制度。
(5)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无不良社会影响。
鼓励县域内的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通过对项目区玉米种、防、收服务达到100%,提高玉米规模化种植服务率10个百分点。每亩为小农户节省肥料、农药、机械服务费等成本60元,通过统一社会化服务,有效减少肥料、农药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3.技术标准。(1)玉米品种类型选择要求: 本项目选用玉米品种必须具备耐高温、抗倒伏、抗病好、稳产性高且连续3年为西华县区域主栽品种。(2)播种质量要求: 适期播种、合理密植、种肥同播。(3)肥料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适宜当地地力提升的优质专用肥,科学合理施用,实现减肥增效目标。(4)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要求:第一遍药(玉米3-5叶期):用以除草、杀虫、杀卵;第二遍药(玉米6-8叶展开叶期):以玉米控旺、杀虫杀卵为主,同时,进行叶面营养、生理调节;第三遍药(玉米大喇叭口期):以杀虫、杀卵、灭菌为主,同时,进行叶面营养、生理调节。其中,第一遍药不提供施药服务,第二遍、三遍药提供植保无人驾驶飞行器作业服务。(5)玉米收获要求:提供玉米籽粒收获服务,做到适时晚收,确保玉米产量。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1.补助方式。该项目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玉米生产过程中的种、防、收环节的托管服务进行招标,中标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农户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由所在乡镇及行政村统一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完成后,按项目要求建立台账,并由项目覆盖村及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组织实际完成的作业量、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核实验收,报县财政审核后,根据中标价格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2.补助标准。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要求,服务补助为93元/亩。同时,按照“防止政策垒大户”的要求,规模经营主体根据申报数量确定补助面积,原则上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按财政补助金额30%计算,需财政补助资金495万元,农户自筹1155万元。补助标准最终以财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后的价格为准。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优选服务组织。参与竞标的服务组织应先通过西华县“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台”系统审核,纳入名录库管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最终确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向社会公布。
(二)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农业农村部门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指标和绩效验收等。
(三)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环节的服务结束后,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乡镇、村、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组成专班,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在该项目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验收报告,上报结算。
(四)拨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束后,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确定的作业量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与合同服务作业量挂钩。服务组织须携经服务对象所在村委、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资料及验收合格的有关资料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五)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支付的依据之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运行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栏、喇叭广播、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策内容和要求,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承担项目服务的服务组织要及早组织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农口各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帮助解决机手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三)严格项目监管。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政府等负责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服务的监督和指导,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组织专班对实施质量进行监督,并建立监督台账。加强对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和后续监管。村级组织要号召群众发挥监督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服务质量的评价。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服务组织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资格。
附件:1.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
组人员名单
2.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1
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毛 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寇新兵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郭 庆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刘广义 县审计局局长
王军政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金辉 县财政局局长
冯文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金磊 县粮食和物质储备中心主任
孟会民 县气象局局长
孙新领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实施项目的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业农村局,郭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附件2
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乡镇名称 |
实施面积 |
项目拟定实施村庄 |
艾岗乡 |
14500亩 |
潘南村、潘北村、半截楼村、候桥村、洪山庙村、苗里岗村、宋庄村、白庙村、陵头岗村、官庄村 |
逍遥镇 |
10800亩 |
大杜庄、小杜庄、蔡庄、白桥、武乡、刘寨、焦东、焦西、固东、固西、西贾、武寨、沙沟 |
红花镇 |
5500亩 |
水坑王、寇庄村、屈庄村、南凌村、南张庄村、肖六村、杜岗村、郑庄村、纪庄村、赤狼村 |
聂堆镇 |
2900亩 |
黄岗村、古楼营村、黄庄村 |
址坊镇 |
3000亩 |
诸葛寺、蔡庄村、南沱村、南流村、陈村、吴店 |
奉母镇 |
4000亩 |
盆李、姚桥、张官桥、前于王、后于王、前邵、前李、段庄、沟东 |
清河驿乡 |
1500亩 |
徐棚、腰庄、官路徐、闫营、常楼 |
田口乡 |
1000亩 |
田口村、许营村、董城村、小王村 |
叶埠口乡 |
3500亩 |
葫芦湾、葛庄、英沃、长乐、泥土店、后李、赵寨、坡杨 |
西夏镇 |
5000亩 |
大丁张村、方庄村、杨庄村、谭庄村、陆城村、竹园村、展庄村、柳渠村、朱湾村 |
李大庄乡 |
1500亩 |
王营村、张柿园村、李集村 |
合 计 |
53200亩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