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西华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29日
西华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l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2014〕67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2014〕46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
二、实施范围
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综合改革。
三、改革内容
(一)改革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2.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界定政府和县级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管办分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3.合理配置资源。县政府依据国家和省、市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订县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政府办好西华县中医院和西华县妇幼保健院,西华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控制政府办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疗设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政策,加强县级中医院和县级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提供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医院急救服务体系;鼓励资源集约化,探索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
(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4.完善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政策,所有参与改革的医院均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由各级财政补偿。财政负担部分由省、市、县财政按4:2:4的比例承担。医院要加强管理和成本核算,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5.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价格调整方案按照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调整后的医疗服务费由医保按规定报销。县医保(新农合)部门要及时完成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与对接,保证调整后的医疗服务费由医保按规定报销。因价格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拉开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差距,调动医务人员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的积极性。在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管理时,充分考虑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造成的收入减少,合理确定基金预付额度,确保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6.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县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建立并完善对县级公立医院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保证医院改革后按新机制良性运行,医务人员总体收入不减少。全面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对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县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纳入财政预算;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确定的床位数,按3000~5000元/床年的标准投入;对政策性亏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按服务成本给予保障。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县中医院已购买的大型设备和建设过的建设资金缺口,由县财政纳入预算,逐年偿还。
(三)完善药品及高值耗材供应保障制度
7.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省级网上阳光采购,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规定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8.保障药品供应。药品配送原则上由省级招标的中标企业自行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规范流通秩序。中标企业要按照合同保证药品、耗材及时配送。严格落实采购付款制度,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付款的,采购机构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建立医疗单位药品供应质量可追溯体系,对药品采购、配送、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用药安全。
9.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记录。对采购、配送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进行商业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报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惩处。
(四)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10.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11.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增长不超过8%。落实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中医药服务项目及中医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的临床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
12.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即时结报。由省确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推进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五)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确定的床位规模和配置标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编制结构化管理,人员编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依据国家规定确定医生和护士的比例。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应最大化。
14.改革人事制度。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全员聘用管理方式,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县级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岗位聘用。对新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可开辟“绿色通道”直接考核招聘。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15.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探索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薪酬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比例、人员经费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按有关文件执行。加强绩效考核,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落实国家、省、市对医疗卫生行业、县乡基层有关工资倾斜政策和特殊岗位津贴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逐步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16.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按照《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县级公立医院以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制定出考核办法,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六)加强医院管理
17.落实院长负责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聘)用制度,完善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按挂钩。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18.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加强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医院财务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院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
19.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医疗费用和医保目录外药品(检查、耗材)使用实行量化指标控制,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减轻群众自负费用负担。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强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20.加强费用监管。加强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以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回溯检查力度,做好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的监测与控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严肃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
(七)提升保障水平
21.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县政府切实履行举办职责,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落实和协调力度,确保中央补助投资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按国家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按时建成投入使用,确保每一个县级公立医院都按照核定的床位规模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
22.强化人才保障。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人才建设计划,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通过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帮扶支援等途径,利用6年时间,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基层骨干医生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服务优良的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
23.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规划要求和全省数字化医院建设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县级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
(八)建立有序就医格局
24.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强化政府引导,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完善对口帮扶、签约服务、医保调节、资源共享、双向转诊等机制,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加快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便捷的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推进县域医疗联合,促进分级诊疗。力争2015年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初步实现有序就医。
(九)强化服务监管
25.严格行业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方向,量化目标管理内容,推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责任书制度,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监管,建立监管数据月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讲评制度、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26.健全医疗行业监督评价体系。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建立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的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27.促进医患和谐。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加强医疗纠纷调处,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西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县卫生、编办、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制定配套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三)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指导,建立专项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加强跟踪评估,定期考核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定改革信心,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广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及目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