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作者:(西华县人民政府)
来源:西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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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西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华县安康大道398号县政府办公室一楼101室

  办公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冬季:2:30--5:30)

  联系电话:0394-2296899

  传真号码:0394-2551603

  电子邮箱:xhxzfzwgkbgs@163.com

  邮政编码:46660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提出申请的,填写《西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需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描述)。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到受理机构所在场所当场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受理的,应当场受理登记;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县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县政府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附件下载:西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责任编辑:(西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