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负责人姓名:龙文钦
办公地址:河南省西华县安康大道226号西华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94-2555158
一、机构简介:
西华县公安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局机关内设26个股室,22个派出机构,下属1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三)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四)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活动;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挥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务;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订和执行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七)指导林业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八)组织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九)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警令指挥室。负责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公安局的指示、指令,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处置突发性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受理“110”报警、社会救助和投诉以及无线通讯系统(350兆)的指挥调度等。
    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全县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指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等。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对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处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户政管理工作。
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
特巡警大队。预防、制止犯罪行为和处置突发事件;警戒紧急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物;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等。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负责党政机关金融管理等重点单位网络管理工作;负责网吧安全审核和日常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计算机安全保护等级管理工作等。
    禁毒大队。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监督局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行使《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现场督察权及其他职权。
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法制宣传与咨询、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类案件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审核。
出入境管理股。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
政办室。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组织、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安机关机构编制、录用民警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人事、劳资、福利及全县公安警衔、警察证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建设、妇女、计划生育、拥军优属以及全县公安民警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警务保障室。负责计划、调拨、发放全县警服和下拨的警用器材装备;管理县局机关和监督派出所的基建、房产、国有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局机关各项经费;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技防办(信通股)。规划、指导全县公安信息通信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有线综合通信网、公安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线路系统的管理工作。
    看守所。负责看守、关押、管教未决犯罪嫌疑人和已决人犯;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拘留所。负责对被处以治安拘留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促进被拘留人员的思想转变;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森林警察大队。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县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侦破;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
     各派出所。维护辖区治安,打击辖区内发生的犯罪案件;管理辖区内的居民户口,包括常住和暂住户口;处理辖区内的警情,有群众求助时需安排警力接处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