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负责人姓名:高昂  
办公地址:河南省西华县安康大道398号县政府综合楼七楼统计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00-12:00:00下午: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8: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
联系方式:0394-2297828
机构简介:
西华县统计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承担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职能。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
机关职能:
(一)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根据县委、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
(三)按照国家统计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和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审查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七)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及统计报刊书籍的编辑出版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与人员增减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全县统计事业费,上级拨款的专项基本调查经费;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县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研究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依法检查、处理全县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帐户;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开展全县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依法审批、备案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承担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服务业发展状况建立健全服务业体系和调查制度,客观反映乡镇、办事处服务业发展状况,满足各级部门宏观管理及科学决策需要,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
(四)农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工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作统计和能源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县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贸易外经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人口社会就业科技统计股。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科技及R&D资源清查、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数据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乡镇统计工作服务中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基本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统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报表管理、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资料审核、评估、上报制度和统计资料立卷、归档等管理制度;负责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绩效考核、年度考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