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人姓名:严相合
办公地址:河南省西华县安康大道政府综合楼八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94-2297969
机构简介:
西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等工作。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
机关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制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系统的体制机构改革。
(三)参与研究制定文化经济政策,调控、调整文化生活经营和投资方向,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艺术产业交流合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管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及工作。
(六)制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管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管理全县文化市场,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管理和规范城乡各类演出市场。
(七)负责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八)规范和管理全县文物复制市场,指导文物保护、文物流通管理和文物交流工作。
(九)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拟订全县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與论导向。执行国家广播电视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战略目标和管理办法,指导所属播出机构对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及所属播出机构对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及所属设备的技术改造。
(十二)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规章制定、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体制改革。
(十三)负责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转播台、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差转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申请建立和撤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四)领导西华人民广播电台、西华县电视台、西华县有线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旅游市场的开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广电和旅游交流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大事项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纪要、宣传、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法律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管理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拟订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本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党建、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采、编、播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考试工作;负责本部门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社会文化艺术股 拟订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章和草案;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拟订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工作规范,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事业发展;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文化古籍保护;负责全县重大公共文化工程、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级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业务监督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承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订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品和代表我县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四)文化市场管理股  拟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正确把握宣传基调和舆论导向;组织县内外重大宣传活动;具体指导、协调西华人民广播电台、西华电视台,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的违法;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经营环节进行内容监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有限电视台、电视差转台的申报成立和撤销;负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负责广播电视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局属台(站)技术改造和技术疑难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和利用广播电视卫星接受设施接收卫星节目的管理工作。
(五)文物旅游股  研究制定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境内的文物勘探、发掘、保护维修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文物古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市场的整顿、规范管理和文物鉴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案件;规范和管理文物复制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开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六)文化产业办公室  拟订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扶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全县文化大县向文化强县建设;指导、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推进对外文化产业贸易、交流与合作;指导、督促全县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规划、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