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人姓名:冯海涛
办公地址:河南省西华县安康大道39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94-2556029
机构简介:
西华县发改委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党政机构改革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等工作,委机关内设17个股室,下属2个二级机构。
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参与分析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等。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县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市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参与制定与全县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二)承担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考评的责任。
(十三)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工代赈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以工代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上报及下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建设好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验收及成果宣传,搞好项目的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总结、表彰全县以工代赈工作。
(十六)承担牵头整合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关政府措施,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和市场交易活动现象监管。
(十七)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全县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西华”门户网站和及时更新数据库;信用信息的征集、交换、发布和使用管理;面对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共享服务,公布失信“黑名单”;依有关规定征集、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并进行信用信息等级综合评估,为社会和中介机构提供信用评级、信用公布、信息查询等服务;组织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诚信文化建设。
(十八)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行政管理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县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备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 人事股。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培训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协调指导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股(西华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及省市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申报利用内资引进设备的免税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省、市及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事业、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县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县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城市建设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五)对外经济和服务业股。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农村经济股。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工业发展和基础产业股。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及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定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办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战略支撑产业、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协调、解决全县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产业集聚区发展,组织有关考核工作。
统筹全县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公路、内河航运发展的战略、规划;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八)高技术产业和经济贸易股。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拟定全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县产学研联合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安排和管理县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
(九)价格调控和成本监审股。负责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搜集上报价格信息,分析预测物价走势,拟定价格调控、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监督全县价格执法单位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发改委部署的价格监测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等各类市场价格统计、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系统的价格监测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价格认定及价格行政调解等工作。
负责全县产品价格和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价格改革工作,制订和调整县管主要工业产品价格,监督、指导放开工业产品和企业商品的定价工作;负责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副产品价格管理和价格改革工作; 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调节基金的项目确定、标准核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食盐(工业盐)等轻工业产品的出厂、批发、零售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管药品的销售价格。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重要工业品成本调查,分析价格成本变化原因,预测价格成本变化趋势;依据成本监审目录,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前的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十)收费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乱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服务股。研究拟订全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文件草案;牵头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负责委内业务股室的备案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投资备案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初审、上报、处理、变更、延期等备案审批工作。
(十二)西华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
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年度目标考评工作并提出奖惩方案;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规划、论证、审批和上报工作;争取国家、省、市投资资金,引进外资,集中财政和社会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负责对全县项目信息搜集、整理和项目储备工作;参与基本建设重点、大中型项目的审查、招标投标、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县重点项目和我县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等。
(十三)西华县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
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办理电力项目投资有关事项;协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组织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重大设备研发等有关工作。拟订油气开发、煤炭、煤层气及管道、炼油和水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配合国家、省、市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协调推进煤炭、煤层气资源优化配置;按规定办理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十四)西华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督查督办、宣传报道、信息交流,财务、资产管理,项目库的建立;负责省、市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衔接及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制订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上报下达工作;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协调安排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计划,工程项目报表、项目档案管理,政策研究。
(十五)西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的职责;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乡(镇)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业务指导;制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协调处理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检查,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建立、管理、使用综合性评审专家库,指导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制定统一的行业执业准则、执业规范,指导和协调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负责全县招标投标业务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进场准入的审核与管理。
(十六)西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全县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西华”门户网站和及时更新数据库;信用信息的征集、交换、发布和使用管理;面对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共享服务,公布失信“黑名单”;依有关规定征集、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并进行信用信息等级综合评估,为社会和中介机构提供信用评级、信用公布、信息查询等服务;组织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诚信文化建设。
(十七)粮食物资股。组织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具体实施;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有关技术规范,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