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负责人姓名:何富杰
  办公地址:河南省西华县安康大道理39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94—8799007
  机构简介:
  西华县水利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下属13个事业单位。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用水节水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査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二)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生态环境西华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县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生态环境西华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生态环境西华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档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指导内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股。拟定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及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及考核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自主验收报备,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工程基建股。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全县相关水利规划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和报批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和报批的工作;组织申报全县水利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五)农村水利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査;指导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六)工程运行管理股。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闸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
(七)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县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八)河长制工作股。指导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