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中心校、区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19〕357号)和《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周城镇幼组〔2020〕4号)文件要求,并依据幼儿园提交的普惠性幼儿园申请书面报告,经局审核组实地查看核验,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花语森林幼儿园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标准,认定其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