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04-02 10:50
尊敬的王凤雷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把建设管理公益公墓纳入财政预算、提高文明丧葬意识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商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引领与用地保障情况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已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民政部门提出的殡葬设施数量和布局规划,科学引导公益性公墓建设合理选址。目前,已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了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空间,统筹考虑了殡葬设施用地布局,严格按照殡葬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公益性公墓的合理用地需求。同时,严格落实公墓建设用地保障政策,对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按照公益性事业用地予以划拨,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二、部门协同与财政支持方面
我局积极与财政、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省财政对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适当奖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督促县财政加大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提高文明丧葬意识的举措
我局将配合民政等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文明丧葬的宣传引导。例如,利用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公益广告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文明丧葬知识和政策,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公墓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促进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