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华县人民政府 2021-04-19 08:52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西华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五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23日
西华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第五批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紧盯2018年摘帽退出各项目标,深入落实“四个一并”理念,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2018年我县脱贫退出的既定目标,通过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扶贫开发项目,补足补齐摘帽退出的短板,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水平,提高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脱贫摘帽。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进行整合,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为加快项目进度,按照“项目等资金”的原则,先按照程序组织实施扶贫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到账后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再另行发文对接,资金支付以对接文件为准。
四、建设任务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经研究,对周口市财政局、周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2018年省级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周财预农〔2018〕36号、〔2018〕37号、〔2018〕38号共569万元,因我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变动,小额信贷贴息从县配套资金中调整出130.7万元,共计69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1.渔光互补奖补资金项目
建设任务:对15个渔光互补项目进行奖补
资金安排:200万元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聂堆镇50万元,逍遥镇10万元,艾岗乡20万元,红花镇100万元,迟营乡10万元,黄桥乡10万元。
绩效目标:对聂堆镇(马那村、何那村、大李村、马山营村),逍遥镇(焦东村),艾岗乡(都城岗村、半截楼村),红花镇(王桥村、龙池头村、肖六村、王庄村、寇庄村、赤狼村),迟营乡(孙庄村),黄桥乡(后石羊村)共计15个渔光互补项目奖补落实到位,乡镇对所辖渔光互补项目进行综合考评,每个项目奖补50万元,共计750万元,已下达550万元,激励产业发展。
2.龙池头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建设任务:为龙池头村安装6米高太阳能路灯130盏。
资金安排:50万元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绩效目标:按照省派第一书记对龙池头村新型社区一、二、三期进行的绿化亮化项目的整体规划需要,安排资金50万元,按照50米一盏太阳能路灯围绕新修道路5300米及文化广场、小游园、群众服务中心、保障房区、土山上进行安装,改善新型社区亮化工程,使1204户群众解决夜间出行难问题。
3.徐桥文化设施和教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任务:为徐桥村红白事统一接待场所购置配套设施和对徐桥小学公共区域设施进行改造。
资金安排:20万元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迟营乡
绩效目标:按照市派第一书记对徐桥村的整体规划需要,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红白事接待场所修建操作间2间及35米排水沟、购买桌椅30套、安装2个卷帘门,为学校公共区域回填土方、绿化等设施进行改造,改善文化和教育条件,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水冲式厕所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为焦东村新建水冲式厕所和文化舞台。
资金安排:11万元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逍遥镇
绩效目标:改善贫困村卫生、文化条件,促进形成文明向上的农村新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改善人居环境,助力脱贫摘帽。
5.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为铁炉村新建15cm厚村内道路1600平方米。
资金安排:20万元
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艾岗乡
绩效目标: 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6.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建设任务:我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变动,从(西脱办〔2018〕49号)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中调整出130.7万元,投入到改造2681户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居住环境。
资金安排:398.7万元
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办事处为项目实施主体)
绩效目标:改善全县2681户2915名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五、部门分工
1.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扶贫办、县残联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县纪检监察、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单位,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和县长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收到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长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四)项目责任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五)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六)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西脱组〔2018〕109号关于印发西华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五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