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东部片区E-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来源:周口市西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10-20 17:16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东部片区E-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18日

现场公示:规划地块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咨询电话:0394-2109221

规划成果内容公示如下: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西华县东部片区E-3街坊,由迎宾大道、女娲大道、泰山路、经一路围合,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4.68公顷。

2、地块现状及周边概况

本街坊北侧迎宾大道和西侧女娲大道均为现状道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60米;南侧泰山路和东侧经一路均为规划道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30米、22米。街坊西侧为建业·新筑小区,西北侧现状为女娲公园、上亿民国风情城,北侧现状为润商家居建材港,东侧现状为张庄村居民点,南侧现状为安康初级中学。

3、原规划情况

地块编码为E-3-01至E-3-02,其中E-3-0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E-3-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迎宾大道、女娲大道道路红线宽度均为60米;泰山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经一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

E-3-01地块防护绿地,绿地率≥90%;

E-3-02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70%,出入口方位东、南;

4、调整内容

本次结合现状实际调整将公园绿地调整为防护绿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防护绿地面积由7074.79㎡调整为9918.93㎡,绿地率保持不变;36913.79㎡公园绿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配建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调整后的E-3-01地块防护绿地控制指标,绿地率≥65%;

调整后的E-3-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个/户,非机动车停车位≥2.0个/户,出入口方位东、西、南、北,其中西侧为人行出入口;

建筑退线与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要求一致。

5、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在《西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E-3-02地块用地性质现状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次调整衔接上位规划,将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

街巷紧邻女娲大道、迎宾大道两条城市主干道,交通通达性良好,周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正在逐步完善,属于城市优质区位资源。原公园绿地用途虽具备生态功能,但该区域周边300米范围内已存在女娲公园等成型公园绿地,植被覆盖率高、休闲设施完善,足以满足周边居民的生态休闲需求。若继续保留该地块为公园绿地,将造成生态资源局部扎堆,同时浪费优质区位的土地价值。将该优质区位街坊调整为居住用地,可使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成倍提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集约发展。

6、调整可行性分析

符合《城乡规划法》中允许控规调整的情形法律上可行。该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完善,紧临迎宾大道、女娲大道城市主干路,道路网络能够承受增加的居住用地人流和车流,不会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调整为居住用地是可行的。周边有学校、公园,有足够的公共服务设施来支撑增加的居住人口,这些设施能够满足居民的需求,不会因居住比例增加而出现公共服务资源紧张的情况。街巷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符合西华县划定“三线”成果的要求。

7、附表

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如下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