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监督及见证下,在当地派出所值班民警的协助下,对一处逾期拒不迁出的责令退赔房屋强制腾房。
在执行刘某刑事责令退赔一案中,涉案商品房 (面积 114 平方米)现由案外人王某实际居住,本院已查封。案外人王某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该裁定被周口中院维持后生效。被害人梁某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上述涉案商品房。本院张贴搬迁公告,责令王某在 2023 年 6 月 5日前迁出房屋。腾退时间届满,案外人却未有腾退行动,执行局干警决定立即组织强制腾退。
凌晨五点,执行干警一行驱车到达该房屋所在地。经劝导案外人自行搬离无果,为尽早帮助受害人兑现权益,杨宏亚院长迅速组织人员对该房屋进行换锁,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登记,有序搬离物品。执行过程有条不紊,执行现场井然有序,同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开透明。经过六个多小时的现场勘验、物品清点后,执行法官将责令退赔房屋交付被害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这次行动体现了西华法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的决心和力度。下一步,西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