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近日,西华法院秉持“教育为主、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采用非庭审柔性调解模式,成功高效化解一起多名未成年人涉案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全程不开庭、零对抗,快速化解矛盾、足额履行赔偿,最大限度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温情司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该案中,原告为丁某仓及其法定代理人丁某光,被告方涉及耿某康、朱某驰等多名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因外出务工分散各地。若启动常规庭审,不仅会因当事人地域分散延长审理周期,更可能给未成年被告贴上“涉案者” 的负面标签,对其心理健康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可逆影响,承办法官王俊山综合考量案件特点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选择以庭前柔性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为确保调解实效,承办法官逐一梳理案件细节与各方当事人信息,针对未成年人家长外出务工的特点,通过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向各方当事人厘清案件事实,耐心释法明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规定与责任边界,既清晰告知被告方应承担的赔偿义务,也引导家长重视孩子的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后果。真诚的沟通、专业的引导与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打动了各方当事人,所有被告方均认可案件事实,主动表达了和解赔偿的意愿。
在王俊山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方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5250 元,并约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前履行。令人欣慰的是,调解协议达成的次日,被告方便主动将全额赔偿款交付到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案件的妥善化解,是西华法院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纠纷非诉讼化解决机制的生动实践。相较于传统庭审模式,柔性调解无需未成年人直面法庭对抗,有效规避了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创伤和负面标签影响。同时,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未成年人在温和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真正做到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
下一步,西华法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优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调解工作模式,持续推行柔性司法、善意司法,用有温度、有速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