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自然资源局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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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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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耕地保护决策部署,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心系“国之大者”,共同珍惜保护好耕地资源,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确保粮食安全。

一、正确理解耕地用途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关于耕地保护这些要求务必牢记

(一)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三)耕地保护“六严禁”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违法用地难逃“天眼”

自然资源卫星图片执法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分辨率可达到1-2.5米级,如同“天眼”,只要动土,各种非法用地情况都会一览无余。

四、违法占地应承担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守护耕地安全。保护耕地人人有责,乱占乱用耕地整治工作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创建和谐幸福美丽家园!

西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