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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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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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辉等代表(东王营乡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我县大部分村组排房道路、田间生产路、机耕路并不在农村公路范围内,受

  上级行业政策限制,这些道路未纳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统计年报里程,也不在河南省农村公路路网数据库中,因此暂时无法申请该道路建设的上级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渠道还不明确。

  近年来全县实施的农村公路路网之外的村组排房路、田间生产路等项目均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或者县自筹资金解决,考虑到当地群众迫切需求,建议先从以上资金筹措方向先行规划有关项目,下步我局将于省交通运输厅对接,结合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需求,将部分重点路段申请纳入农村公路路网范畴,以“两手准备”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措施。

  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与实施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感谢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小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