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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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华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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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确需占用城市道路
2.公安交警市政部门同意(占道时间7天以上或占用人行道宽度大于2米)
3.施工围墙或围挡临时占用,不会对市政公用设施造成损坏
4.消火栓、测量标志、雨污水检查(收水)井、路灯线杆以及闸阀等市政公用设施周围3米范围内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5.未对其他单位造成影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大型施工项目施工图纸材料

2.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核意见

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现场勘查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B表)

6.临时占用市政设施情况登记表

7.营业执照

8.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A表)

 

三、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四、审批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责任编辑: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