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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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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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教体局特制定了《西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一)、小学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的我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我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关政策需在我县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四)、特殊群体入学

1、在县境内服役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城区内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优先入学。

2、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城区中小学校入学的,按照优先照顾的原则予以解决。

3、涉及政府征地拆迁户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拆迁户提供相关合法拆迁手续证明,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4、招商引资人员及企业员工的子女入学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5、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入学优先安排。

二、招生范围

全县范围内适龄入学儿童。各乡镇办中心校负责制定本辖区划片招生方案和组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城区各中小学校按照《方案》中要求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责任编辑:小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