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 设施的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审批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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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西华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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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

设施的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审批的

通  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印发<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 (2020版)>的通知》(豫营商(2020)2号)《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改进提升市政设施审批流程,以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实施全程优化,压减申请材料,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共享要件资料,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因工程建设需要,对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企业,在报装外线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许可等审批事项时,由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企业替所需客户代为办理外线接入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市政公用企业应根据客户需求提前布局项目周边区域管网建设,将现场踏勘、外线施工作为公用事业单位的前置服务,为客户后续获得水电气暖接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因工程建设需要,对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设施的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管线在150米以下的接入工程,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等审批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免审批;其余不能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的,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等审批事项时,压缩审批时限,对于申请人按照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在申请过程中,只需要递交一份申请表进行备案,实现“一次上传、多方共享”。行政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对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市政公用企业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可通知申请人先施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待申请人补齐或补正全部材料后,进行归档备案等。

三、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时,不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维护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修复维护后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移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通过验收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市政专业维修队伍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特此通知!

 

 

                               西华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