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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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西华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0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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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西华县东夏镇河湾明睿幼儿园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西华县东夏镇河湾明睿幼儿园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西华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西华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西华县箕城路268号

联系部门:西华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股

电话:0394-2532709

附件:决定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xlsx


 


2024年2月6日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