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6月30日
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促进秸秆多元化利用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重点支持秸秆深耕还田(新购农机装备补贴)、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还田地力监测4项补助范围。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6日。
(二)遴选公示:实施主体遴选方案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或西华融媒上进行公示。
(三)遴选范围:西华县县域内注册的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养殖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四)申报材料
申请实施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须按照要求填写《西华县2025年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建设项目遴选申请表》(见附件1)《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遴选申请表》(见附件2)。由属地乡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合同或用地性质证明、对公账户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乡镇遴选推荐意见,对申报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查,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确定后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或西华融媒公众号上进行7天公示。
(五)申报主体应具备条件
1.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建设项目。一是须具备完善、合规的资质材料。要求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应的经营内容。二是须有一定规模的收储场地,收储点面积达到15亩左右或通过提升、改扩建等达到15亩左右,土地性质符合建设要求(以土地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且选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交通便利、远离村庄、学校、加油站、高压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等。三是拥有机械设备,有一定的秸秆收储工作基础,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年秸秆收储量不低于5000吨。
2.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占地面积达到10亩或年牛存栏300头以上规模养殖,须具备秸秆、粪污收集,有机肥沤制、运输、撒施还田能力。年秸秆收储量在2000吨以上。
申报以上项目的实施主体须在西华县县域内组织实施,且必须签订承诺书,保证项目持续良好运行。
三、注意事项
(一)审查贯穿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整个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二)各乡镇办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报名和审核。
(三)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四)申请表中需经乡镇办、行政村同意的,须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天气(如连阴雨)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由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对项目内容或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六)本方案由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西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张明良
联系电话:0394-2559166 13393928380
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遴选申请表.docx
西华县2025年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建设项目遴选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