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严防脱管、漏管,杜绝人机分离现象。 近日,西华县社区矫正中心对5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在反复强调每名社矫对象保持一天24小时定位手机保持在线,按时进行生物验证后,县社矫中心工作人员在每天信息化核查中发现仍有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多次关机、停机、超时生物验证等在矫意识不强,有意逃避监管导致定位多次处于离线状态情形,随即西华县社矫中心依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较重,对高某等5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一次警告处罚,并向本人宣读出具了《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
再次向高某等5名社矫对象强调了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告知其在两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县社区矫正中心将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经过教育,高某等5人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保证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管理,争做守法公民。
通过此次集中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警告措施,进一步严肃了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好的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的开展。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