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男子冒用他人上网卡上网 网管踢伤其睾丸被诉
2021年4月10日,嫌疑人金某,李某是银川市某网吧网管,因客人王某冒用他人的网卡上网并占用其他人电脑上网,二人对王某实施殴打,致使王某右侧睾丸损伤,经鉴定:王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偏重程度),提交检察院。
检察机关认为,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重程度)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诉讼,依法判刑。
据金某妻子讲:金某性格很好,人际关系不错,来公司两个月就升为网吧主管,因为是高中学历,老板还让他做网吧活动策划,个人能力很强。二人夫妻关系和睦,金某平时对她很体贴。
金某的一时冲动不仅毁了一个男孩的一生,而且自己也要面临锒铛入狱的后果大好前程被断送,原本温馨的家庭支离破碎,金某的妻子伤心的讲:“本来计划年底买房,然后生小孩的……
王某冒用他人的网卡上网,金某身为网吧管理本该冷静处理问题,对其批评教育,指出其不当行为,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网吧的合法权益,却因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对王某痛下毒手。金某因几元钱网费联合他人打架斗殴,却赔偿受害人王某50000元人民币,真是得不偿失。
生活中我们常说冲动是魔鬼,可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尤为重要,你控制不了自己,就得为冲动买单!
法条链接:
《刑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一: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的罪名是?
(A)故意伤害罪(B)盗窃罪(C)抢劫罪(D)抢夺罪
问题二:金某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A)遇事要冷静,依法处理(B)遇事可以凭性子,该出手时就出手
问题三:如果你是金某,你会如何处理?
(A)跟金某一样对王某进行殴打(B)不两个人打,一个人打 (C)对其进行口头制止,不听劝阻可以报警
问题四: 金某的案例告诉我们?
(A)金某很冤枉(B)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会跟金某一样 (C)我们遇到事情应该依法处理
参考答案:A A C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