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西华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经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在西华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2寸照片一张、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
(二)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三)社会保障卡账号(本人确认已激活状态);
(四)西华县社保缴费凭证(补贴期间为2024年7月—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三)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按社会平均工资100%的缴费基数缴纳金额的三分之二。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告知。
(二)受理初审。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查。
(三)审核公示。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西华县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五、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对所提交材料和审批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实如有虚假,取消本年度社保补贴申报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系统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居住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窗口办理。
2.社保补贴领取时间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终审通过后灵活就业登记经办时间计算。(领取社保补贴期间,不要重复进行就业登记)
3.关于同级补贴政策不能同时申请的要求。根据《河南省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4.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并追回已发资金,并在补贴系统标记,不得再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咨询电话:2530595 监督电话:2551748
本通知由西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西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