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逍遥镇交通路南侧、省道223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8日
现场公示:规划地块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咨询电话:0394-2109221
调整论证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西华县逍遥镇镇区东部,交通路南侧、省道223两侧,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1.98公顷。
二、现状建设及周边情况
目前项目东侧为现状逍遥液化气站,西侧为白十行政村,北侧为沿街商业,规划街坊内部现状有超限站(已停用)、加油站,地块东侧、南侧均为现状农田。
现状交通路道路路面宽约15米、渠化路口宽度约35米(现状已建),省道S223道路路面宽度约12米,渠化路口宽度约30米(现状已建),另外街坊内现状村庄道路宽度约3.5-8米不等。
三、原规划情况
原规划地块编号J-01,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A-01地块容积率大于等于1.2,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小于等于15%,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东、西、南、北;
规划地块J-01地块由交通路、东二路、南一路、东一路四条道路围合,其中交通路红线宽度为50米、东二路红线宽度为15米、南一路红线宽度为15米、东一路红线宽度为20米。
四、调整内容
1、地块周边路网结构的调整
原控规中规划的交通路红线宽度为50米,东二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且将S223本段部分取消,规划为外围环路,由于逍遥镇港口物流园区控规编制时间过早,依据现状建设情况和《逍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规划交通路(省道223以东)红线宽度为24米,省道223以西红线宽度为40米,省道223红线宽度为24米,交叉口渠化路段按现状实际建设进行控制,东二路和南一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0米,交通路(S223东)、省道S223两侧各控制10米的防护绿带。规划调整后,进一步优化项目区域路网结构,道路网结构和走向更加合理,更加节约集约用地。
2、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
依据《国士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要求,本次规划将J-01街坊内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留白用地及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调整后的J-01-01地块为商业用地(0901)、J-01-02和J-01-04为防护绿地(1402)、J-01-03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J-01-05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J-01-06为留白用地(16)。
3.地块面积的调整
结合实际情况及三区三线划定的情况,本次调整面积随之变化。
4.地块控制指标的调整
由于原J-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留白用地及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与技术指标,对相对应的地块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规划J-01-01地块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小于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大于等于2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北,商业用地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为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根据后期建设业态参照《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执行。J-01-03为现状加油站,规划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容积率小于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建筑限高为18米,绿地率大于等于2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东,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为0.8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配建参照《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执行。J-01-05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建筑限高为50米,绿地率小于等于2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北,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为0.2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配建参照《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执行,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
五、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遵循尊重现状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随着乡镇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紧张,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改造为商业用途,可以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缓解用地压力,最大程度的发挥周边的土地价值。调整街坊仅部分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为优化用地空间布局,需要对街坊进行调整。结合现状实际建设情况和逍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控规不能适应现状发展,保留现状加油站、现状交通路及省道223,因此调整是必要的。
六、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符合《城乡规划法》中允许控规调整的情形,法律上可行。本次调整地块位于逍遥镇两条国省干道交叉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调整地块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能够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本次调整是可行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调整后,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对于周边单位的用地开发,不会产生不利的外部效应。
附表
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如下






